人社厅发〔2022〕3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公安厅(局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有关规定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公安部共同制定了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,现予颁布施行。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
2022年7月19日
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
序号 | 职业编码 | 职业名称 |
1 | 4-04-05-08 |
人社厅发〔2022〕3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公安厅(局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有关规定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公安部共同制定了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,现予颁布施行。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
2022年7月19日
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
序号 | 职业编码 | 职业名称 |
1 | 4-04-05-08 |